1927-1936年間,在上海大米平均為每市石(160市斤)10.2銀圓,也就是每斤大米6分多錢;1銀圓可以買16斤大米;豬肉每斤2角-2角3分錢;1銀圓可以買4-5斤豬肉;這時期“一塊錢”大約折合20世紀90年代中期人民幣30元;折合今(2007年)人民幣36—40元。
民初1元等於今人民幣35元(RMB)人民幣1元等於新台幣4.38529元(NT)
(倍率:35X4=140, 民初1元=140NT)
根據一九二七至一九二九年的調查材料,當時北京的手工業者、木匠、人力車夫等,每個家庭每年消費約二百元,合每月十七元(含人民幣六百元)左右,這是社會下層的水準。
月消費17*140=2380
年消費200*140=28000
教授、講師們的收入,普遍在二百元以上,甚至可達四百元(合今人民幣一萬多元)。400*140=56000
“便席”,二元錢一桌*140=280(差不多平價如王哥沙拉吧吃兩次),菜色有:(1)四冷葷:四個裝熏魚、醬肉、香腸、松花蛋的拼盤,每盤五分;(2)四炒菜:如溜裏脊、魚香肉片、辣子雞丁、炒牛肉絲等,每盤一角;(3)四大碗:多為米粉肉、四喜丸子、紅燒魚塊、扣肉等,每碗二角;(4)一大件:一個紅燒整肘子,或一隻白煮整雞,加一大大碗公肉湯,合六角。這一桌菜相當豐盛,十個人是吃不完的;平均每人二角。0.2*140=28
遊樂場所又怎樣呢?兩大著名公園─中央公園(現稱中山公園)和北海公園的入門券都是銅元二十枚(或五分錢);公園設有幾個著名的茶座,茶水一角,點心每盤一角。文明茶園,可以邊飲茶邊聽曲,每人七分錢。
0.05*140=7
0.07*140=9.8
二十年代北京的劇場稱為“戲園子”。著名的廣和樓戲園門票二角,城南遊樂園門票二角,電影院(當時還是無聲黑白片)票價一至二角。最貴的演出,票價在一元左右。
0.1*140=14
1*14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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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9 14:54 阿子
民國初年的一塊銀圓相當於今天多少人民幣?
在研討“文化人經濟生活狀況”的過程中,我曾有幾次遇到“一塊銀圓究竟有多大價值?”這個非同小可的難題。
北京大學校長蔡元培曾為“一塊錢風潮”而提出辭職,可見事態之嚴重;
魯迅先生為青年讀者的“一塊錢書款”而百感交集,可見情意之深沉——
蔡元培魯迅的時代,用的主幣是銀圓而不是後來的紙幣。那麼“一塊錢”能買多少東西呢? 我們應該查照歷史上日常生活用品的物價等各種複雜因素來綜合計算。
從中華民國成立到30年代初葉,市場上通用的貨幣以銀圓、銅錢為多,而紙幣(國幣或兌換券)信譽不佳,還並未成為正宗。若要拍攝電視劇的話,必須注意這個細節。本來“塊”這個量詞專用來計數“有分量”的事物。讀者看完本文就會明白,為什麼我在這故事裏說的是金屬,而非輕薄的紙。
20世紀頭30年以銀圓為本幣
20世紀頭30年,以銀圓為本幣(銀本位)的幣值是比較堅挺的,沒有此後40年代國民黨政府發行的“法幣”和“金圓券”那樣的通貨膨脹和物價飛揚。所以我們可以對“一塊錢”的實際購買力有相對穩定的描寫。
1911-20年間,上海的米價恒定為每舊石(178斤)6銀圓,也就是每斤米3.4分錢;1銀圓可以買 30斤大米;豬肉每斤1角2分-1角3分錢;1銀圓可以買8斤豬肉;這時“一塊錢”大約折合20世紀90年代中期人民幣45-50元;折合今(2007年)人民幣60—70元。
1920-1926年間,在上海的大米價格為每市石(160市斤)9.5銀圓,也就是每斤大米5分多錢;1 銀圓可以買18斤大米;豬肉每斤1角4分-1角5分錢,1銀圓可以買7斤豬肉;這時期“一塊錢”大約折合20世紀90年代中期人民幣40元;折合今(2007年)人民幣48—55元。
1927-1936年間,在上海大米平均為每市石(160市斤)10.2銀圓,也就是每斤大米6分多錢;1銀圓可以買16斤大米;豬肉每斤2角-2角3分錢;1銀圓可以買4-5斤豬肉;這時期“一塊錢”大約折合20世紀90年代中期人民幣30元;折合今(2007年)人民幣36—40元。
而當時在北京(北平)的物價普遍比上海低些。例如1934-36年北平市1銀圓可以買8斤好豬肉,或買兩丈(6米)“藍士林”布……
我定義1934—35年間(法幣改革前夕)的銀圓為“基準銀圓”;定義1955—56年間新人民幣為“基準人民幣”。
根據一系列史料考證和研究成果,我有充分把握指出——
“基準銀圓”1圓 =“基準人民幣”3元
以此兩者為基本座標,可以計算出歷年銀圓與人民幣購買力的比值。詳盡論證請參看拙作《文化人的經濟生活》以及《知識份子與人民幣時代》(皆文匯出版社印行)
舉些形象的實例——20年代30年代在北京,一塊銀圓可以請一頓“涮羊肉”;在上海,一塊銀圓可以請兩客西菜套餐。要逛公園,一塊錢可以買20張門票;要看演出(戲劇或電影)一塊錢可以買2-3張入場券。至於精神食糧,一份報紙零售3分,一塊錢可以訂閱整月的報紙;一部《呐喊》售價7角(優惠價5角),一塊銀圓可以買一本比較厚的書,或者兩本比較薄的書。……當然,各種物價漲落並不是同步(按照同一比例)的。貨幣購買力有複雜的計算方法,茲不詳述。
陳明遠
送交者: 扶正 於 北京時間 03/01/2007 (173 reads) [扶正累積1140分]
[博訊論壇]主題:文化人與錢:民國初年北京的生活水準
(摘自《文化人與錢》百花文藝出版社二零零一年出版)
為提供給讀者一個參照系,簡要描述當時的貨幣和物價。
五四以來十幾年間,中國南北市場上主要流通銀元和兌換券(起先稱為“寶鈔”後來稱為“鈔票”),幣值採用“銀本位制”;生活費用大體上說是穩定的。民國成立後,一九一二到一九一九年間物價起伏不大;一九二六到一九二七年間市場有所波動。以一九一二年為基數,到一九二六年上海市、華北(包括北京市)的批發物價分別上漲百分之二十五和百分之四十八,平均三分之一;但是到了三十年代,物價又有所回落。
若以一九一九年物價指數為一百,則一九三零年大約為一百二十九,也就是說:五四運動時的銀洋三元,購買力相當於十幾年後的國幣四元左右。
具體的市場波動情況如何呢以主要食物價格計算:一九一一到一九二零年大米每斤三點四分錢;豬肉每斤一角二分錢,白糖每斤六分錢,食鹽每斤一到二分錢,植物油每斤七到九分錢;到一九二六到一九三零年大米每斤六點二分錢,豬肉每斤二角錢,白糖每斤一角錢,食鹽每斤二到五分錢,植物油每斤一角五分錢;等等。
那麼當時北京的生活水準又怎樣呢?
據史料分析,二十年代北京“四口之家,每月十二元伙食費,足可維持小康水準“。又,按照《一九一八~一九八零年北京社會狀況調查》的結果,二十年代初一個四五口人的勞動家庭父母加兩三個孩子,或老少三代每年伙食費一百三十二點四元,也即每月十一元就可以維持了。當時一個標準家庭的貧困線定為每月收入十元(合今人民幣三百五十元)之下。
相比之下,如魯迅所說,學者教授們的生活水準屬於“中產知識階層”。他們不像統治集團、剝削階級那樣豪華奢侈,也不像體力勞動者和城市貧民那樣一貧如洗。
二十年代在北京較為有錢的知識階層,全家每月必須的生活費(伙食、房租、交通費)八十元已經很寬裕了(合今人民幣兩千八百元),許多物價比在上海市低廉。而教授、講師們的收入,普遍在二百元以上,甚至可達四百元(合今人民幣一萬多元)。因此能夠盈餘很多錢來購買中外文書籍報刊,並且從經濟上提攜後起之秀和自費出書。如沈從文、何其芳、卞之琳等都得到前輩們的資助。
據記載,北京城內一座八至十間房的四合院,房租每月僅二十元左右;一間二十平米的單身宿舍,月租金四至五元。魯迅在一九二三年一度租用的磚塔胡同六十一號,三間正房月租金八元。他的女傭除了全包食宿以外月工資僅三元(見《魯迅日記》)。
出入乘坐“洋車”人力車,費用在城裏每次只有一角錢左右;包車每月十元。
二十年代北京城裏公共交通工具是有軌電車,新派的學生們經常乘坐。司機開車後不是按喇叭,而是腳踩鈴鐺“當當”響,所以人都叫它“當當車”。起初電車的路線有四條,不久擴充為六條,以前門、天橋為中心,環城一圈:
第一路紅牌總段,天橋至西直門。共分四段,天橋至前門一段十枚(合四分錢);至西單牌樓二段十八枚(合七分錢);至西四牌樓三段二十六枚(合一角錢);至西直門四段三十二枚(合一角三分錢)。
第二路黃牌總段,天橋至北新橋。共分四段,天橋至前門一段十枚;至東單牌樓二段十八枚;至東四牌樓三段二十六枚;至北新橋四段三十二枚(車費同上)。
第三路藍牌總段,東四牌樓至西四牌樓。共分四段,東四牌樓至東單牌樓一段十枚;至天安門二段十八枚;至西單牌樓三段二十六枚;至西四牌樓四段三十二枚。
第四路白牌總段,北新橋至太平倉。共分二段,北新橋至地安門一段十枚(合四分);至太平倉二段十八枚(合七分)。
第五路綠牌總段,崇文門至宣武門。共分二段,崇文門至天安門一段十四枚(合五分半);至宣武門二段二十枚(合八分)。
第六路黑牌總段,崇文門至和平門。共分二段,崇文門至珠市口一段十四枚(合五分半);至和平門二段二十枚(合八分)。總之,電車比人力車方便得多,車票也便宜。
北京一般文化人的嗜好是:下飯館、看戲京戲、文明戲和話劇、電影、泡茶座、逛琉璃廠買書籍、碑帖、文物。
據顧頡剛等回憶:一九一三至一九二零年北京大學食堂伙食費每月六元,六人一桌,六菜一湯,饅頭飯隨便吃;個人在飯店包伙每月十來元,四菜一湯。花費一元錢就可以請客涮羊肉。
在大館子請一桌十席,高級的魚翅席每桌十二元,加酒水小費總共不到二十元,每人二元。魚唇席十元、海參席八元一桌。最高檔粵味“譚家菜”,四十元一桌,主菜是每人一碗厚味魚翅,可供十一人入席;這屬於豪華消費。
至於以平民為對象的中等飯鋪,二元錢一桌的“便席”,菜譜有:
(1)四冷葷:四個裝熏魚、醬肉、香腸、松花蛋的拼盤,每盤五分;
(2)四炒菜:如溜裏脊、魚香肉片、辣子雞丁、炒牛肉絲等,每盤一角;
(3)四大碗:多為米粉肉、四喜丸子、紅燒魚塊、扣肉等,每碗二角;
(4)一大件:一個紅燒整肘子,或一隻白煮整雞,加一大大碗公肉湯,合六角。
這一桌菜相當豐盛,十個人是吃不完的;平均每人二角。
遊樂場所又怎樣呢?兩大著名公園─中央公園(現稱中山公園)和北海公園的入門券都是銅元二十枚(或五分錢);公園設有幾個著名的茶座,茶水一角,點心每盤一角。文明茶園,可以邊飲茶邊聽曲,每人七分錢。
二十年代北京的劇場稱為“戲園子”。著名的廣和樓戲園門票二角,城南遊樂園門票二角,電影院(當時還是無聲黑白片)票價一至二角。最貴的演出,票價在一元左右。
根據一九二七至一九二九年的調查材料,當時北京的手工業者、木匠、人力車夫等,每個家庭每年消費約二百元,合每月十七元(含人民幣六百元)左右,這是社會下層的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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